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 |
發文機關: |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標 題: |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曲靖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28條措施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曲政辦發〔2023〕81號 | 發布日期: | 2023-12-31 14:47:00 |
主 題 詞: | 房地產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開區管委會,市直各委、辦、局:
《曲靖市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28條措施》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曲靖市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
平穩健康發展的28條措施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房住不炒”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云南副中心城市發展定位,堅持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精準施策,增強曲靖“避暑經濟”吸引力,打造“清涼曲靖·避暑天堂”,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曲靖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完善土地供應方式
(一)在土地出讓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開區管委會根據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商業商務用房配置、去化等情況,在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的前提下,可按程序申請調整新供應土地的商住比或商業商務用房開發量,依法開展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
(二)實行土地出讓金分期繳納,競買前繳納土地出讓金評估價的20%作為競買保證金,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繳足土地出讓金總價款的50%,剩余部分土地出讓金價款可于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繳清(須于繳足土地出讓金總價款50%之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支付未繳部分土地出讓金相應利息)。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即可進行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批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繳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和稅費后,按規定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優化項目規劃
(三)對已供應尚未建設的商業商務用地,在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的前提下,可依法適當降低商業商務用房開發量或將商業商務用地調整用于托幼、養老、教育、文化、體育、停車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對已供應尚未建設且住宅占比大于等于80%的商住用地,在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的前提下,對商業類建筑面積作上限控制、不設下限。
(四)對建設體量大、周期長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可申請一次規劃、分期實施,分期數量、用地規??刹蛔飨拗?。在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批階段,由建設主體同步編制規劃分期實施方案(含分期期限),商住項目須商住聯動建設,各分期的公共安全、公共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須滿足規范要求,公共服務設施須優先建設。分期實施的消防設施設備須滿足獨立使用功能,人防工程須滿足相對應的人防建設(異地人防建設費繳納)指標。分期實施方案須經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聯審后按程序和權限提請規委會會議審議。分期實施方案審議通過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與土地出讓部門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補充協議,明確約定分期開發土地使用權不得用于抵押、轉讓等,以及開發企業未按補充協議約定的期限分期開發土地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項目施工、預售、驗收、不動產登記必須根據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分期方案內容實施。對已審批修建性詳細規劃未分期或分期不明確的項目,建設單位可重新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申報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分期實施方案。
(五)為滿足群眾對改善性住房品質需求,提升住宅設計整體水平,結合城市設計空間分析,合理確定通透率,根據戶型設計需求可將房屋連續投影面寬放寬至45米。
(六)新供應和已供應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居住或商住混合用地房地產開發項目,所需配建的社區衛生服務用房、社區用房、社區文化活動室、社區體育活動室、老年服務站、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生活垃圾收集點與垃圾處理設施用房、公共衛生間、地上配電室可不計入容積率。
(七)房地產開發項目住宅陽臺設計進深不大于2.4米且每套住宅陽臺面積之和不超過住宅套內面積(不含陽臺水平投影面積)20%,陽臺進深或比例超出規定的部分按陽臺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容積率。臨城市主次干道、廣場等公共空間立面的陽臺在規劃方案審批時提供陽臺封閉方案(應明確窗框和玻璃的材質、尺寸、顏色等),在房產測繪后、規劃核實前由建設單位按照封閉方案統一封閉,由城市監督管理部門全過程監督實施。
(八)確需通過調整規劃化解的爛尾樓或保交樓項目,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開區管委會可按程序申請控規調整,控規調整方案應滿足公共服務配套設施有關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破產管理人按程序申請變更規劃條件并根據變更后的規劃條件,按規定補繳土地出讓金后方可辦理后續土地、規劃手續。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為負值的,不予退還。
(九)提升項目設計品質,提高規劃審批效率,建設單位申報的規劃方案須符合城市管理要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收到規劃方案后,符合報件要求的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技術審查、專家論證;方案經集體決策并按要求修改完善后,15個工作日內按程序完成審批。
(十)對已經批準規劃未進行規劃核實的在建房地產項目,在確保消防安全、結構安全、滿足項目整體規劃指標的前提下,支持房地產項目科學開發使用地下空間,增加的地下室封閉空間建筑面積須計入容積率。容積率超過原審批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應按規定補繳土地出讓金。
三、強化基礎設施建設
(十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開區管委會須按照“基礎設施優先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優先配套、有計劃出讓土地、市場化平衡投資”的原則,優先保障實施片區周邊市政道路、供電、給排水、燃氣、通信等基礎設施,加快完善周邊學校、醫院、商場、文體、養老、托育等配套設施建設。對基礎設施建設不完善、不到位的已建成或正在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開區管委會須盡快建設完善。
(十二)房地產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可放寬至規劃核實前繳納完畢。
四、做優住房金融服務
(十三)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購房所在縣(市、區)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十四)引導銀行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首套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落實相對應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
(十五)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對經營正常的房地產企業不惜貸、不拒貸、不斷貸。引導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大保交樓金融支持,積極服務保障性住房建設、“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加快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五、促進居住消費
(十六)提高住房公積金(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限額,夫妻雙方參繳的,最高額度由8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一方參繳的,最高額度由50萬元提高至70萬元。新市民、新青年、靈活就業人員和異地(曲靖市以外其他省、市)繳存職工執行同一標準。
(十七)加大職工購房支取公積金支持力度。職工可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曲靖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商品房首付款。繳存職工購買商品住房,自購房合同備案登記或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5年內可申請提取本人公積金賬戶內余額。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償還商業住房貸款且提取金額不超過貸款本息的,均可提取。符合公積金提取政策的繳存職工可每月提取1次賬戶余額,提取后間隔30天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十八)生育二孩、三孩的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次)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分別上浮20%、30%。
(十九)推行存量房(已辦理不動產權轉移登記)“帶抵押過戶”合并登記服務,優化存量房網簽、登記服務流程,在確保交易資金安全的前提下,無須提前歸還剩余貸款、注銷抵押登記,即可辦理過戶、再次抵押和發放新貸款等手續。開展“帶抵押過戶”公積金貸款試點工作。
(二十)充分發揮房地產業協會作用,結合“線上+線下”互動模式,圍繞“清涼曲靖·避暑天堂”面向省內各州市、省外購房群體開展系列宣傳推廣活動,組織開展房地產交易展示會和土地推介會,多形式、多渠道加強城市品牌宣傳,促進居住消費健康發展。
(二十一)持續加大清理和化解不動產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工作力度,全力抓好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工作,穩妥處置房地產企業風險,積極化解社會矛盾,提振市場信心。
六、規范車位管理
(二十二)房地產項目用地配建的機動車泊位數量可依據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合理確定,城市新區項目可按照《曲靖中心城區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配建標準的0.75倍(1車位/133平方米)配建;城市舊區項目可按照《曲靖中心城區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配建標準的0.9倍(1車位/144平方米)配建。城市新區、舊區項目配建的機動車泊位數量須滿足一戶一車位標準。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約定的開竣工時間內,未完成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批、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且未進行預售的房地產項目,可按程序申請修建性詳細規劃變更。
(二十三)堅持市場化原則,嚴格按照規劃和圖審要求搭建樓盤,允許房地產企業預銷售地下產權車位(庫),地下產權車位(庫)銷售應優先滿足住宅小區業主需要。
(二十四)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產權車位(庫)銷售。建筑區劃內規劃產權車位(庫)的歸屬,由產權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同等條件優先滿足住宅小區業主需要。
(二十五)住宅小區規劃配建的地下人民防空工程平時作停車使用時,實行有償使用,收益歸投資人所有,收益人須承擔地下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責任。租用及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由投資人、物業服務企業與使用人協商約定,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參照屬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價格主管部門的指導意見執行。
(二十六)新建住宅配建的充電車位設置須以《電動汽車分散充電設施工程技術標準》(GB/T51313—2018)進行設置。
七、優化預售資金監管
(二十七)將商品房預售資金由“合同網簽備案累計總額30%的資金為重點監管資金,合同網簽備案累計總額70%的資金為非重點監管資金”調整為“合同網簽備案累計總額20%的資金為重點監管資金,合同網簽備案累計總額80%的資金為非重點監管資金”。預售資金只能依據預售許可項目的實際工程進度支付項目竣工交付所需的建設工程款、建筑材料款、設備款等款項,不得用于支付任何借(貸)款本息、土地款、營銷費及房地產開發企業員工工資等其他款項。
(二十八)優化預售資金監管審批流程,完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信息系統,提高工作效能,實行申請材料一窗式受理、審核,符合條件的3個工作日內審批辦結。
本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此前規定與本文件不一致的,在有效期內按照本文件執行。本文件由曲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曲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國人民銀行曲靖市分行負責解釋。